歐盟委員會週二宣布,對三大歐洲奢侈品牌Gucci、Chloé與Loewe合計罰款1.57億歐元,原因是三家公司涉嫌在批發市場操縱價格、限制零售商折扣,違反歐盟競爭法。
這三個品牌分別隸屬於開雲(Kering)、曆峰(Richemont)與路威酩軒(LVMH)集團。調查顯示,自2015年起,三家公司透過設定建議零售價、限制最高折扣與銷售時限,迫使零售商遵循與自營門市相同的售價與條件,在部分情況下甚至全面禁止打折,削弱零售商的自主定價權。
歐盟指出,這些行為明顯限制市場競爭,導致消費者選擇減少。副主席Teresa Ribera強調,這項裁決向整個時尚產業釋放明確信號——歐盟不容忍任何破壞公平競爭的行為,無論品牌地位多高,法規一視同仁。
其中,Gucci還被發現要求部分零售商停止網售特定產品線,構成網路銷售限制。三家公司違規行為已於2023年4月終止。
考量配合調查態度,歐盟最終減輕罰金:Gucci罰款約1,967萬歐元、Chloé罰款約1,969萬歐元、Loewe罰款約1,801萬歐元,分別減少50%、15%與50%。開雲集團回應稱已將罰款列入2025年中期財報,而LVMH與曆峰尚未發表回應。